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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11年实验能力验证计划通知

作者:今森检测 发布时间:2015-08-07 08:47:43 访问:0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了加强实验室基础能力水平建设,国家认监委决定2011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经过对有关单位申报的 190余个能力验证项目的认真研究和筛选,认监委最终在食品、动植检、轻工、建材等领域确定了31个项目作为国家认监委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其 中A类项目12项(见附件1)、B类项目19项(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经获得本《通知》所列A类项目中相关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省级(含副省级 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书面申 请;

  其他实验室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两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组织辖区(行业)内的相关实验室积极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11年能力验证项目。

  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已经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进行了前期协调和沟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将为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顺利、按时、可靠实施;

  2.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工作,填写方案设计书(见附件3),经认监委能力验证专家审核后,于4月30日前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方案设计和执行人员须参加认监委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次承担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应当在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测等环节寻求具有该领域能力验证组织经验或在该领域检测实力较强的单位协助,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确保样品均匀、稳定,确保样品的传递可靠;

  4.认真通知和邀请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并注意跟踪落实;对于必须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应汇总后及时向认监委报告;

  5.在样品设计环节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串通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项目进行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比对行为,应及时向认监委反映;

  6.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将样品制备情况、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项目的初测、补测等统 计结果应当及时上报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放结果报告;项目最终通过认监委的总结验收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放技术报告;

  7.总体时间和进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并向实验室发出邀请参加的通知;6月底之前完成样品的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7月 底之前完成第一次检测结果收集;8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实验室结果的收集;9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提前完成进度的项目单位可及时向认监委提交验收 申请。

  三、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项目的实验室可以免交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初测费用;初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可有一次补测机会,但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自愿参加本《通知》中A类或B类项目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

  四、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考核和比对,帮助和促进实验室发现管理和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实验室提高能力水平,参加实验室应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11年认监委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2012年度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获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请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联系人:

  李文龙 010-82262769 liwl@cnca.gov.cn

  郭 栋 010-82262733 guod@cnca.gov.cn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请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

  1.国家认监委2011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猪瘟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许彩芸
0756-3342835
2
转基因水稻、玉米定性检测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黄新
010-64912749
3
马铃薯甲虫成虫的识别与鉴定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张伟
0991-4649972
4
建筑门窗保温性能检测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杨玉忠
010-88386983
5
铝合金中化学成分分析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赵有源
0371-63318970
6
塑料玩具中铅总量的测定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高欣
010-58648735
7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涂红雨
023-67720137
8
泄漏电流测试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
姜瀛洲
021-38620831
9
葡萄酒中干浸出物和铁、铜含量的测定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协作)
卢晓宇
010-58619228
10
猪肉中克伦特罗(瘦肉精)的检测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山东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牛增元
0532-80885716
11
小麦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的检测
国家果类及农副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李挥
0311-67568309
12
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
刘青
020-38290272

 

 

 

  2.国家认监委2011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饲料中牛羊源成分的鉴定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吴姗
0571-81100662
2
小反刍兽疫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徐维加
0871-4613912
3
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IHNV)核酸定性检测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郑晓聪
0755-25592980
4
云杉八齿小蠹(成虫)检疫鉴定
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郑超
0453-3969139
5
建筑材料放射性检测
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朱晓玲
010-51167483
6
建筑用热轧带肋钢筋化学成分分析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高文工
010-62187209
7
塑料制品中丙烯腈单体检测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台州分院
刘艇飞
0576-88686303
8
纺织品五氯苯酚含量的测试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金晶
028-61911020
9
电器产品插头放电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宫赤霄
010-63162443
10
电磁兼容传导骚扰电压测定
苏州信息产品检测中心
施亚申
0512-66304736
11
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的检测
国家保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周泽琳
021-54263370
12
酱油中三氯丙醇、总酸和氨基酸态氮的检测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宋洁
0351-6160663
13
大米中砷、镉的检测
国家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赵彤
0411-84603906
14
乳粉中铅、钠的测定
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韩奕奕
021-36322108
15
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测定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张进杰
0335-5997603
16
植物油中苯并(a)芘含量检测
国家饮料及粮油制品中心/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周胜银
027-88223185
17
水产品中呋喃唑酮代谢物AOZ的检测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协作)
余孔捷
0591-87065545
18
食用油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国家加工食品及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王丽丽
024-25898708
19
光学经纬仪一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偏差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陈丽
028-8440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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